01.
──他們無法永遠在一起。
當奧丁之子牽起她的手時,她總想著,終有一日,她會無法感受到他的觸碰吧。
無法再體驗到他的觸摸。
無法再讓他牽起自己的手。
珍.佛斯特不由得如此作想。
終將失去他溫柔地撫摸自己的感觸這件事,讓她感到些微的恐懼。而在這份恐懼油然而生的同時,珍.佛斯特也強行將之壓抑下去。
──他們無法永遠在一起。
又或者說,那是相反的,對於索爾而言才是──他有朝一日,會無法再牽起珍.佛斯特的手。
無論如何,她一定會先離他遠去。
那會是多久之後的事?
二十年?三十年?還是五十年?
最多不會超過一百年的吧。
於他而言,區區的一百年不過是須臾。
但以珍的視點而言,光是兩年的光陰便已讓她煎熬不已。
或許對珍.佛斯特而言,那或許稱得上是幸福的了。
已經足夠幸福了。
她直至死為止,都能夠注視著心愛之人直到斷氣。
與索爾之間的愛,沒有阻饒與意外的話──大抵亦能夠延續到氣絕為止。
所以,那個,或許能夠稱為她的「永遠」。
珍.佛斯特,這個密加德凡人的永遠。
她的永恆。
她的終焉。
能夠和心愛的雷神攜手直至她年華逝去、衰老、以及步入棺材。
然而索爾呢?
那個阿斯嘉的王子、從北歐神話中走出來的神祇呢?
她的一生會在他的陪伴下邁入終點;
他的終點她卻無法跟隨到底。
他的一生會在失去她的情況下,苟延殘喘地、無盡消耗、損耗、如同缺失色彩的視界般地,壓榨般地,那樣持續走下去。
──他們無法永遠在一起。
他與她都沒有能耐或資格,去斷言何謂永恆、定義何謂之絕對。定義無法衡量之事乃是愚昧之徒的行為。
但是唯有此事,
唯有「無法在一起」這件事,
無可非議,絕對能夠斷言為永遠。
「永遠不可能」──「永遠在一起」。